1、无效的,欠条没写欠谁的钱是无效的。
2、条要有当事人,还有意思表示要一致,所以只写欠多少钱,欠条不成立。一般当事人签订的欠条应载明明确的当事人,要将债权、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,法人单位为主体时,应盖上单位公章,并且数额单位要明确。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。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。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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